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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村(社区)党组织“评星定级”实施办法》出台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来源:垫江日报 发布日期:2018/7/3 【字体:

近年来,针对村(社区)党组织活力不足、阵地不强、软弱涣散等问题,我县制定了《村(社区)党组织“评星定级”实施办法》《评定标准》,开展“评星定级”创建活动,激发村(社区)党组织建设活力,维护基层稳定,推动基层发展。

据悉,全县村(社区)党组织“评星定级”实行百分量化考评,把评价指标分成领导班子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、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4大类35小项,按照80分、90分、95分设定三个“星级”分数段,依次为三星级、四星级、五星级示范点等三个等次,把“星级”村(社区)党组织创建活动细化为申报、初审、审核、创建、验收、命名、补助7个环节,采取评分定级的方式,由乡镇(街道)、县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初步审查、实地考核、综合评估,审核考察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“星级”认定。同时,每年对命名的“星级”村(社区)党组织进行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,降低或取消“星级”示范点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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