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县医保中心与全县3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、112家定点药店签订了2015年服务协议,旨在更好地服务参保群众,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。
协议对就医管理、购药管理、费用结算、信息传输、违约责任、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,不仅提高了对各定点医疗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的指导性,也提高了医保部门协议化管理的可操作性。协议的签订,标志着我县医保业务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该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,做到“合理收治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检查”,切实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,杜绝违规违纪现象,将有限的医保基金用于更多的参保群众,保障全县参保群众的就诊权益,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,积极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