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明、五一、端午临近,为看住重要节点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,日前,县纪委发出通知,要求加强清明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。
通知要求,各乡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,县委各部委室,县级各部门、县属各企事业单位、各驻垫江单位党组织要严查违纪行为,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,向社会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电话,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处置,建立台账,明确责任,限期办结,出重拳、下狠手,无论涉及到谁,处理靠高线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、问责一起,决不搞特殊例外,决不搞下不为例,决不姑息迁就,决不护短遮丑,让顶风违纪的人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。
通知还要求开展专项督查,结合贯彻落实《中共重庆市纪委印发〈关于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“四风”的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渝纪发〔2017〕8号)精神,对各乡镇(街道)、县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,重点督查公车私用、违规收送“红包”礼金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违规吃喝,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,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,传递工作压力,提高制度执行力。
通知明确要通报典型问题,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,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“四风”问题优先通报曝光,增强纪律的威慑力,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。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,打招呼、提要求,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,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。
通知强调要严肃追责问责,对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委(党组)严肃问责,问责情况在全县通报曝光;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、“探头”作用没有发挥,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,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,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纪委(纪检组),也要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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